交強險已實施月余,據記者了解,在交強險過渡期,一些制度盲區(qū)令車主難以承受。
無責車險難掩制度尷尬
據記者了解,7月1日后開始實施的交強險與部分車主尚未到期的“第三者責任險”存在并行使用的過渡期,購買交強險的車主在遭遇“無責車險”獲得了賠償,而同樣使用“第三者責任險”的車主卻得不到賠償,這是為什么呢?
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王冬偉告訴記者,保險公司此舉并非無理拒賠,因為保險的條款明確規(guī)定,第三者責任險只承擔被保險人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。換句話說,假如車主撞了人,如車主有過錯,可以獲得賠償;車主沒有過錯則不能獲得賠償。
王冬偉告訴記者,盡管這種狀況在我省尚未發(fā)生,但近期在全國是客觀存在的。不久前,北京一位投保第三者責任險尚未過期的車主開車撞了人,對方全責,結果他僅獲得保險公司10%的賠償,這顯然是難以接受的。由于2004年頒布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,即便車主無過錯,也要負擔先行救治的費用,無形中給無責任的車主增加了負擔。
交強險車主難獲保障
在采訪中記者了解到,即便購買了交強險后,車主依然難以獲得完全保障。按照目前城市交通事故常例,傷亡嚴重的要賠20萬元甚至更多,而交強險最高賠償額為6萬元,保障水平偏低。
車主李先生表示,在購買交強險后,肯定還會購買商業(yè)三責險。盡管交強險保障范圍有所擴大,但是死亡傷殘賠付最高僅為5萬元,醫(yī)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,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,對于稍微嚴重一些的車禍,真是杯水車薪。必須要有相應的商業(yè)第三者責任險來補充。
據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海南分公司有關人士介紹,目前各保險公司都推出了不同類型的商業(yè)第三者責任險,限額分為5萬、10萬、15萬、20萬、30萬、50萬幾類檔次,車主可以根據需要,選擇不同的保險檔次。以10萬元保額的第三者責任險為例,保費為一千多一點,各家保險公司保費相差不大。
人保財險海南分公司有關人士告訴記者,今后購買的新商業(yè)險也將推行獎優(yōu)罰劣的制度,即新條款規(guī)定了風險修正系數,保險公司將根據被保險車輛上一保險年度的賠償次數,按照一定費率浮動幅度調整其費率。交通事故少、安全駕駛的車主得到的實惠多,發(fā)生保險事故較多的車主則須相應增繳保費。低風險客戶可享受更多優(yōu)惠,高風險客戶保費有可能是低風險客戶的最高數倍。
無責商業(yè)險仍未破題
盡管商業(yè)第三者責任險補充了交強險保額不足的問題,但是一個不容回避的是,如何來解決上述車主無責的問題?舉例來說,即便你保了50萬元的商業(yè)三者險,但是出了事故只要無責,依然不會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。
據記者了解,省內各家保險公司目前尚未推出無責商業(yè)三者險。車主撞了行人,行人全責,如果購買無責商業(yè)三者險。也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。
盡管有些保險公司也說可以考慮推出這個險種,但都認為可能性不大。主要是因為,國家剛推出交強險,基本可以覆蓋八成以上的無責事故。同時,到明年7月1日后,目前運行的第三者責任險已經完全到期。到時候,強制運行的交強險可以負擔部分保障功能,因此貿然推出商業(yè)無責產品可能性不大。而且,交強險設計中,還考慮了救助基金制度問題,可以解決一些由無責問題帶來的保障偏低的難題。
但據記者了解,救助基金制度至今尚未推出,可以說,目前該基金沒有運行之前,處于過渡期內、而且第三者責任險尚未到期的無責車主,事實上處于毫無保障的境地。王冬偉建議除了要小心駕駛以外,提前購買交強險也不失為一種選擇,盡管要多交錢,但出了事故卻可以獲得部分賠償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