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4日,針對加多寶訴王老吉廣告語涉嫌不正當競爭案,重慶市一中院做出了公開宣判,判決駁回原告加多寶的訴訟請求,明確了王老吉使用“怕上火,就喝王老吉”這一廣告語的合法性和合理性。
早在12月20日,針對王老吉訴加多寶廣告語侵權一案,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“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”、“紅罐王老吉涼茶更名為加多寶涼茶了”廣告語,并賠償廣藥集團經(jīng)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,支付廣藥集團維權費用81萬元,在主流媒體進行公開賠禮道歉。
業(yè)內人士分析,自廣藥集團收回紅罐王老吉經(jīng)營權以來,加多寶與王老吉的糾紛不斷,近期兩個案件的判決結果,將有利于廣藥王老吉的廣告宣傳和銷售。
數(shù)據(jù)顯示,收回商標一年多的時間里,廣藥王老吉通過增加產(chǎn)能、開拓渠道、進行全方位品牌建設等多方努力,2013年前11個月實現(xiàn)銷售90億元的既定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