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證券交易所投資者教育專欄 廣發(fā)證券產(chǎn)品創(chuàng)新部 截至5月8日,之前到期的權證均采用證券給付結算。在市場人士的反復提醒下,投資者對權證的證券給付結算方法已經(jīng)有初步的認識,但對采用現(xiàn)金結算的權證,投資者仍覺得混淆,特別是臨近到期日的時候,不知該如何估算未到期的權證的回報。本文以近月到期的權證為例講解權證的結算方法,幫助投資者認清不同結算方法的關鍵點。 權證的結算方法主要分為現(xiàn)金及證券結算兩種。目前除南航JTP1采用現(xiàn)金結算外,其余權證均采用證券給付方式結算。根據(jù)上市公告書,南航JTP1以現(xiàn)金結算,并于到期日自動行使。就是說,在到期日,如南航JTP1處于價內,權證持有人無需主動申報,交易所結算系統(tǒng)將根據(jù)權證行權價及權證結算價的正差額,并經(jīng)行權比例調整和扣減相應行權費用后,給予持有人相應的現(xiàn)金收入。那么,結算價如何計算呢?根據(jù)南航JTP1的條款,現(xiàn)金結算價格為行權日期前十個交易日(不計算到期日當天)正股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(shù)。南航JTP1的行權日為到期日2008年6月20日,假設到期日前十個交易日正股南方航空(12.13,-1.05,-7.97%,吧)每日收盤價的平均數(shù)等于7元,低于行權價7.43元,某投資者持有1000份南航認沽,則按照0.5的行權比例,在權證到期清算后,該投資者的賬戶會自動行權增加(7.43-7)×0.5×1000=215元的結算款項(未計算行權費用)。但如果到期日南航股份結算價格等于或高于行權價,則南航JTP1價值為零,期滿自動被注銷。這提示投資者如果預計到期日權證結算價格在行權價之上,則應在最后交易日前賣出權證,否則,最后交易日收市后投資者持有的權證的價值歸零,所持有的權證實際成為廢紙。 對于采用證券給付結算的權證,如在行權期處于價內,即正股市價高于行權價(認購證)或正股市價低于行權價(認沽證),則投資者應準備足夠數(shù)量的現(xiàn)金(認購證)或正股(認沽證),并需要下單委托申報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行權申報指令當日有效,當日可以撤銷;當日買進的權證,當日可以行權;但當日行權取得的標的證券,當日不能賣出,最早可于次一交易日賣出。例如,根據(jù)公告,深發(fā)SFC2的行權日為2008年5月16日(星期五)至2008年6月27日(星期五)之間的交易日(其中2008年6月23日至2008年6月27日為不可交易的行權期)。這表示深發(fā)SFC2持有人可從5月16日起開始申報行權,投資者如打算行權,需要保證其資金賬戶有足夠的現(xiàn)金支付行權價款及行權費用(行權價款+行權費用=行權份數(shù)×行權價×行權比例+行權份數(shù)×行權比例×1元×0.05%),不然行權可能失敗?紤]到深發(fā)SFC2的行權期為到期日前的30個交易日,其中5月16日至6月20日之間的交易日,行權與交易同步進行,權證持有人在期間選擇行權還是在市場直接賣出該權證,則取決于自己對正股未來價格走勢的看法及投資策略。此外,還要提醒投資者注意,對于采用證券給付結算的權證,如到期時處于價外,則不應對其行權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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