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日報-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21日訊 今年以來,信用債市場的風險事件接連發(fā)生,民營企業(yè)經營和流動性風險隨之顯露,特別是5月份,到期債券規(guī)模達到全年最高峰的4175億,對于企業(yè)再融資和還款能力形成巨大考驗,引發(fā)社會廣泛關注。針對這一情況,監(jiān)管部門也出臺了一系列舉措,避免違約蔓延、緩解市場的緊張情緒。
近日,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總經濟師徐洪才、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和中閱資本總經理孫建波做客中國經濟網“金融深一度”訪談欄目,就當前信用債市場的現狀、風險事件產生原因等問題展開對話。
針對現在已經違約的信用債,應該如何去處置?
孫建波表示,違約就是違約,破產就是破產,不能盲目進行人為干預、拯救!叭绻闳ゾ人,導致明明應該價格破滅的,給它一個人為的高價,是對市場最大的破壞,會導致資金的流向出現嚴重的問題”。他認為,煥發(fā)經濟活力,一定是舊的死掉,才會有新的起來,不然被這些舊的主體所裹脅,進步就成為一句空話。
徐洪才認為,一定要建立優(yōu)勝劣汰的市場退出機制,該破產的破產,該清算的清算,該關閉的關閉。同時,要體現法制化,市場化的原則,依法保護債權人的利益。針對現金流不足、并非資不抵債的企業(yè),可以責成它的大股東,通過合法的機制變賣公司資產;而針對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,又出現了資不抵債的企業(yè),債權人要發(fā)揮主導作用,引入律師事務所,會計事務所等相關機構。
徐洪才提出,現在很多企業(yè)是借錢賴著不還,但其實是有資產的,應該完善相應的機制。“因為是信用債,沒有質押、質押。如果有抵押、質押,債權人可以變賣,自己處置,但是問題是資產在企業(yè)手里,那么這里面我覺得就要完善相關的機制,可以賣掉他的資產用來償債,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這種機制!
溫彬表示,一旦債券到期,本期不能兌付,就不能再進行交易,對投資人來說不僅面臨著信用風險,而且還面臨著流動性風險。因此探討市場化處置的交易機制的話,可以考慮讓持有債券的投資人在市場上打折出售,而場外投資人如果看好資產標底的話,可以通過打折的方式進行購買,使債券處理更加市場化,更加有效率!拔蚁脒@個可能還有一系列的相應的規(guī)范,包括債券違約以后,它的這個信用的評級,一些第三方會計事務所,律師事務所如何進行中介機構的引入,我覺得這個市場還是有很多需要進行建設和完善的。”
(責任編輯:關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