謊稱收購美國銀行被控虛開增值稅發(fā)票5.2億元林春平今日受審
今天上午,溫州中院公開開庭審理溫州商人林春平等7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一案。唐克龍/攝
林春平在庭審現(xiàn)場接受詢問。唐克龍/攝
林春平,這個曾謊稱收購美國一家銀行而一度聲名大噪的溫州商人,今天(13日)早上穿著看守所的黃色馬甲,站在了溫州中院的被告席上。
公訴機關指控,林春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價稅合計5.2億元。2012年6月10日,林春平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被刑事拘留,同年7月17日被依法逮捕。
“吹牛皮”的林春平
9時20分,開庭前10分鐘。公訴人桌上,壘著三大摞卷宗。旁聽席上,坐著溫州中院特約監(jiān)督員、檢察官代表、被告人近親屬、群眾及媒體記者百余人到庭旁聽庭審。
網絡上,關于林春平開庭受審的消息,已經沸騰。消息中除了提及今天庭審的主題“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”外,另一個必提的內容是,林春平虛構收購美國大西洋銀行。
2012年年初,溫州春平麗泰米業(yè)有限公司、溫州雙頻實業(yè)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、40多歲的甌海澤雅人林春平高調宣稱,其斥資6000萬美元收購了有85年歷史、位于特拉華州的“美國大西洋銀行”,更名為“美國新匯豐銀行”并試營業(yè)。
質疑很快紛至沓來。
去年3月初,新華社實地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林春平收購美國大西洋銀行一事純屬子虛烏有。此后林春平召開新聞發(fā)布會,并向公眾致歉。
揭穿謊言后,林春平辭去僅當了70來天的溫州市政協(xié)委員一職。
去年5月時,林春平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,并潛逃。同年6月9日,在廣東珠海警方協(xié)助下,溫州警方在珠海某公寓將林春平抓獲。
被控虛開增值稅發(fā)票5.2億元
9時30多分,法警帶著林春平進入審判庭,他抬著頭,表情平靜,原來的金絲眼鏡,已經換成了如今的黑框眼鏡。
公訴人宣讀起訴書稱,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,林春平利用其設立的溫州春平麗泰米業(yè)有限公司、溫州雙頻實業(yè)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,在沒有貨物銷售的情況下,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。
11個月內,林春平為賺取4%—6%的開票手續(xù)費,指使其公司4名員工,向全國315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1226份、價稅合計5.2億元,稅額合計為7600多萬元。
了彌補進項抵扣,林春平又指使胡某在遼寧省設立錦州中富農產品有限公司,并從該公司為自己設立的兩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5563份,價稅合計為6200多萬元,稅額合計為720多萬元。
此外林春平又購買海關完稅憑證(經鑒定,系偽造)137份用于抵扣,海關完稅憑證價稅合計為8.5億余元,抵扣稅額為1.1億余元。兩項進項虛開稅款合計為1.2億余元。
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間,葉某為賺取開票手續(xù)費,從林春平處為東藝鞋業(yè)有限公司、東藝鞋業(yè)(宿州)有限公司、溫州東海鞋業(yè)有限公司、廈門市維圣工貿有限公司、溫州金鴿鞋業(yè)有限公司、溫州陸巡鞋業(yè)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156份,價稅合計為8100多萬元,稅額共計為1200多萬元。
林春平:“這是單位犯罪”
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,林春平沒有異議,“我認罪”。
林春平說,虛開增值稅發(fā)票,是因為市場有需求。
2011年下半年,因為經濟不好,林春平在廣州開辦分公司,承接虛開增值稅發(fā)票業(yè)務。林春平站在被告席上說:“如果我沒有開分公司,我今天就不會站在這里!
林春平已經不是第一次“站在這里”了。
去年,在質疑林春平收購美國銀行時,有傳言,林春平早年曾被公安機關采取過強制措施。當時面對媒體采訪,林春平堅決否認,并提出要對誹謗的人,追究法律責任。
今天,在被告席上,林春平承認,早在1997年,自己因信用卡詐騙罪被判3年6個月有期徒刑,后減刑8個月,于2000年8月刑滿出獄。
今天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一同受審的,除了林春平外,還有李某、徐某、程某、余某、胡某、葉某,他們的身份有的是公司總經理、財務經理、出納,有的是中間人。
林春平在庭審現(xiàn)場辯稱:“這不是個人犯罪,是單位犯罪。”
余某和程某為90后學校剛畢業(yè)的學生,在林春平的公司擔任出納職務。余某大專文化程度,程某中專文化程度,她們都是通過網絡應聘的方式進入林春平創(chuàng)辦的公司工作。
接受詢問時,余某、程某帶著哭腔。她們說,自己僅僅是學校剛出來的學生,對于老板工作上的要求只能照做,并不知道自己幫助林虛開增值稅發(fā)票的工作行為已經構成犯罪。
法院今天沒有當庭宣判。(人民網溫州6月13日電/項銳鐘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