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低利息、免抵押、免擔保,通過中介公司可以向銀行貸款。”對這些“許諾”信以為真的劉女士,非但沒貸到自己急需的200萬元,反而在嫌疑人一步步的引誘下,最終被騙去40多萬元。近日,廣州海珠警方經(jīng)過縝密偵查,偵破這起貸款詐騙案件,依法刑事拘留兩名涉案犯罪嫌疑人。
劉女士稱,4月9日,因為急需用錢,在網(wǎng)上找到一家大×貸款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。該公司客服人員稱公司與銀行有業(yè)務聯(lián)系,可以幫助劉女士向銀行申請貸款,且不用提供任何資料,也不用擔保,只需先交付貸款額度一個月0.8%的利息。劉女士在12日向?qū)Ψ姐y行賬戶匯去16000元利息。隨后,客服人員又告訴劉女士,由于貸款數(shù)額較大,公司要求必須交齊一個季度的利息。14時許,劉女士按要求轉(zhuǎn)賬兩個月利息。15時,客服人員稱,公司需要了解客戶的貸款償還能力,要求劉女士支付20萬元驗資資金,驗完資后公司會退回資金。劉女士再次轉(zhuǎn)賬。然而,公司財務已經(jīng)下班,沒有辦法開具支票,只能第二天才可以退回20萬。
13日,對方客服人員又稱,貸款額度大,公司要求必須再交10萬元“驗資資金”。15時許,劉女士再次匯去10萬元!膀炠Y資金沒有問題,但發(fā)票需要銀行領導簽名,必須交保證金10萬元。交完保證金后,你提供兩個賬號給我,方便把貸款資金打進去!币呀(jīng)匯去30多萬元的劉女士,終于在客服人員的口中獲悉銀行可以“打款”了。劉女士連夜轉(zhuǎn)賬10萬元。
14日中午,劉女士把貸款的情況告訴了丈夫,在丈夫的分析下,劉女士恍然大悟,知道自己被騙了。
接到報警的海珠警方,立即抽調(diào)刑警大隊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。專案組民警輾轉(zhuǎn)多地,經(jīng)過近一個月的縝密偵查,5月13日,民警將陳X德(男,27歲)和歐陽X飛(女,26歲,均福建省泉州市人)抓獲。
經(jīng)審訊,嫌疑人交代了以協(xié)助貸款為名實施詐騙的作案事實。目前,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。
■警方提示
貸款業(yè)務應到銀行辦理
以貸款為名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,犯罪嫌疑人主要是利用事主急于獲得貸款的心理,設下各種陷阱誘導事主一步一步地走入自己設好的圈套,從而詐騙事主的錢財。因此,市民在申請貸款時要保持警惕,防止被詐騙。貸款業(yè)務應到正規(guī)的銀行咨詢或辦理,切記不要隨便向陌生賬戶,尤其是私人賬戶匯款。記者/陳捷生 通訊員/許自強 龔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