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項目有四項:
其一,死亡給付。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,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。
其二,殘廢給付。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,保險人給付殘廢保險金。
其三,醫(yī)療給付。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(yī)療費(fèi)時,保險人給付醫(yī)療保險金。意外傷害醫(yī)療保險一般不單獨(dú)承保,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。
其四,停工給付。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,不能工作時,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。
一個具體的意外傷害保險險種,可以同時提供全部四項保障,也可只承保其中一、二項。這需要人們在投保時仔細(xì)了解。
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,人身傷害必須是意外事故造成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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